Catherine as a Driver

連續兩日,載了兩個平日不常碰面的老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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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晚,跟中學同學阿高吃晚飯,飯後 —

高:”我真係坐你架車番屋企?”

我:”你可以唔坐既…”

駕駛途中 —

高:”咦~你可以一邊駕駛,一邊同我傾計喎~”

順利由尖沙嘴回到屯門,我問阿高對於我的駕駛技術的COMMENT —

高:”比想像中好得多﹗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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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下午,約了大學同學CRYSTAL去何文田探大芬。

CRYSTAL致電大芬通知我們正出發去她家 —

CRYSTAL:”我依家冒住生命危險黎緊你屋企呀﹗”

回程時 —

CRYSTAL:”你手車都幾穩喎~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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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解我既老朋友咁難接受我能夠當一個司機呢?

醉駕的罰則

今天的新聞都在談論加重醉駕的罰則。

午飯時,同事們都覺得短暫停牌或加重罰款對喜歡酒後駕駛的司機來說,意義不大,因為都是可以用錢解決的問題(罰款就是付錢/停牌暫時乘的士就可以了)。

所以有同事提議,所有被發現酒後駕駛的,應要罰他們重新考牌。考牌最著重安全教育,重新教育一下很有好處,而且恐怕資深的司機也會被如何轉動軚盤、如何望鏡、如何泊S位考起呢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