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駕的罰則

今天的新聞都在談論加重醉駕的罰則。

午飯時,同事們都覺得短暫停牌或加重罰款對喜歡酒後駕駛的司機來說,意義不大,因為都是可以用錢解決的問題(罰款就是付錢/停牌暫時乘的士就可以了)。

所以有同事提議,所有被發現酒後駕駛的,應要罰他們重新考牌。考牌最著重安全教育,重新教育一下很有好處,而且恐怕資深的司機也會被如何轉動軚盤、如何望鏡、如何泊S位考起呢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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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迴響於《醉駕的罰則

  1.  今天在台東與一位老同學談起醉駕的問題,他說現在台灣的醉駕很厲害,試過有人因醉駕撞上一家人,死了七八個人。現在台灣的罰則也很嚴,如果有人因醉駕而受傷,要負上刑事責任呢!
    [版主回覆02/08/2009 21:29:00]因為台灣人實在太喜歡喝酒吧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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