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nimum Pay! – Who Pay?

又是立法會選舉的時候了﹗在剛剛過去的星期六晚播影了我所屬新界西選區的選舉論壇節目。這個節目令人看得很生氣,不過卻讓原本對投票與那一位候選人毫無概念的我來說,總算認清了自己的意向。

當日其中一節的討論問題是有關最低工資的討論,基本上都是圍攻自由黨,指責他們在立法會中阻礙立法。當然部份候選人較為偏激沒有論點沒有禮貌只懂鬧人、部份則較為實事求是以理服人,在此各個候選人之高下即已立見。不過,今天我想在此討論的是實施最底工資的差額,究竟由誰來支付。

民主黨成員一直指責自由黨偏幫大企業,所以反對最低工資立法,妄顧小市民的利益。其實我想說,羊毛出在羊身上,支出增加只會轉嫁在小市民身上。

就像現在在保安清潔行業所實施的工資保障運動,僱主承諾員工的工資不少於政府公佈的平均工資。老實說,保安清潔的工資大多數來自住宅用戶(即每一個住屋的小市民)、小商戶(向大業主在商場租舖)所繳交的管理費中支付。當保安清潔的工資調高,保安公司清潔公司的經營成本上漲,於是合約投標價上升,最後就要增加管理費…

為了控制成本,很多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屋苑也拒絕參加工資保障運動,因為所涉及的金錢對整個屋苑的財政狀況有很大影響。最積極參加的是大企業,主要是要承受沉重的社會壓力以及顧及他們的社會形象,於是在他們可以控制的範圍內,即他們的投資物業支持工資保障運動,結果,受害者就是不斷增加管理費開支的小商戶。

現時工資是靠自由經濟去決定,正所謂一分錢一分貨,願意支付較高酬勞的地方,保安員質素也特別好。仍記得以前經常向保安公司投訴員工的質素,保安經理的回覆通常都是告訴我這個價錢只請到這樣質素的員工。

在此,我有一個疑問,如果最低工資真的立法,居民需付出較高價錢去聘請保安員的時候,他們還願意接受現時質素低劣的員工嗎?那批員工不就會失業,連工作也丟掉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