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餐時間一小時

不少餐廳定立「用餐時間一小時」這個規矩,潛台詞就是吃飽給我快滾,不要賴死唔走阻住翻枱。不過,餐廳又有否想過顧客接收到這個訊息,也會對餐廳產生一些期望?

今天去了V City的炙·宴吃午餐,入座的時候職員告知用餐時間為一小時。結果等了超過20分鐘仍然未見食物的踪影,開始追單。因為趕時間的關係,我不禁向職員抱怨用餐時間一小時怎麼食物要等這麼久,職員回答不用擔心,過了一小時也可以繼續用膳至食完。

餐廳定立「用餐時間一小時」的規矩,顧客同樣可以解讀為來今天我是來吃快餐,而我們正正就是趕時間才來這兒用膳。餐廳食物上得快就趕你離場,上得慢就可以推翻之前訂下來的規矩,咁樣即係龍門任你擺?顧客只係受餐廳擺佈的角色?

最等了30分鐘終於開始陸續上餐,逸逸被我催促著快點吃,最後用了10分鐘就要食完碗烏冬,然後匆匆離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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