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咎」與「不究」

「既往不咎」是常常掛在嘴邊的成語,可是卻見學生常寫作「既往不究」,到底哪一個才對呢?

在香港雅虎搜尋,「既往不咎」有51萬多個結果,而「既往不究」則有76800個結果。顯然,「既往不咎」所佔數量最多。若不深究其義,起碼寫作「既往不咎」會比較保險。

翻查網上的《國語辭典》,只有「既往不咎」,卻沒有「既往不究」。在「既往不咎」條下,標示語出《論語‧八佾》:「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」而其解釋則為:已經過去的事不再追究。該是寫作「既往不咎」吧!

不過,看了解釋可又胡塗了,既然「不咎」可解作「不追究」,那豈不是也可寫作「既往不究」嗎?到底「既往不咎」可否寫作「既往不究」呢?

其實,在《國語辭典》「咎」字條下,有解作災禍,如「咎由自取」;解作過失,如「難辭其咎」;解作責罰,如「既往不咎」;解作憎惡,如「聞之而咎周」(見史記)等四項。

故嚴格地說,「既往不咎」不宜寫作「既往不究」,因此成語乃有其出處。況且「不咎」不等同「不究」,前者因涉及責罰,較為嚴重;後者只是有查辦之意,似尚未有定案,情況較輕。「既往不究」可看作後出的詞語,我們也不宜加以排斥。

本篇發表於 語文。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。

「不咎」與「不究」 有 1 則回應

發表迴響

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。 必要欄位標記為 *

你可以使用這些 HTML 標籤與屬性: <a href="" title=""> <abbr title=""> <acronym title=""> <b> <blockquote cite=""> <cite> <code> <del datetime=""> <em> <i> <q cite=""> <strike> <strong>

Current ye@r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