靜默的參與

  在大大小小的團體中,或者在我們的身邊,很多人甚少公開發言。個中原因,固然跟事情的大小輕重,或與自己的關係有多密切等有關。不過,即使是上述景況相近,而寧願保持靜默的人,也可以是原因各有不同的:也許有些人比較慢熱,跟他相處久了才會開口;也許有些人不擅詞令,他根本不願多說;也許有些人不想當帶頭人,他寧可少說;也許有些人覺得說與不說無所謂,他樂於做個跟隨者;也許有些人認為意見已經夠紛紜,總之盡在不言中。

  如果我們是團體的其中一名領導者,對於甚少發言的人,我們是不是一概把他們視為被動、消極的參與者呢?其實,主動參與不在發言的多寡,有時言簡意賅,一矢中的,更勝滔滔不絕,言不及義,比起「語不驚人死不休」的,更加有貢獻。就算在團體中沒有經常發言,只要是適時頷首或搖頭示意,時而相視微笑,間或鼓掌支持,需要時則舉手或投票表態,這些回應,也肯定是積極的參與。

  在民主時代,發言是每個團體成員的基本權利,勇於發言,敢於發言,無疑是值得欣賞的。人人多點發表意見,個個暢所欲言,這的確有利於溝通;但好靜默從的人,卻未必有礙團體的融和。

  例如在堂區我所參加的其中一個善會,每逢雙月都有一次例會,會員近五十人,經常發言的有十來位,不發言的也不在少數。雖然這些兄弟姊妹平時沒有放言高論,但他們次次都有出席會議,而且留心聽取其他人的意見,團體活動也積極響應,盡量抽空參加。

  今天,仍有人以為靜默就是不投入,不認真,不積極。這個看法,未必正確。筆者認為,現代人太過強調表達自我,太過著意說話技巧,反而欠缺了靜默的修養和能力,這對團體與個人的成長都是不利的。因為不懂適時靜默,就阻截了別人的發言機會;不懂適時靜默,就聽不進別人的意見;不懂適時靜默,也就令自己喪失了自省的空間。

  適時的靜默,人人都該當懂,也是有效溝通重要的一環。當然,木無表情,心不在焉,愛理不理,絕對是反應冷淡,態度消極。因此,是否投入團體生活之中,不必言傳,大家是可以直接感受到的。

  在此,我鼓勵教友參加基基團的聚會,因為在分享聖言的過程中,我們將會漸漸領會靜默的好處,也漸漸懂得欣賞靜默回應的妙處。而在靜默的時刻,聖神才有空間臨在我們當中。

本文刊登於2010年11月28日之《公教報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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